第 28 节 江舟与君同

我是宋家用五两银子买回去的童养媳。

但宋季同不喜欢我,他更喜欢村东那家的女儿。

我原是喜欢宋季同那般好看的人,到后来干脆收了心思,想着等到还了宋家的恩,送宋季同上了京城考了状元后就离开。

可后来宋季同拿着一纸御赐婚书,捏着我赎身的银子,夜半时刻把背着包裹准备偷偷离开的我堵在墙角,咬牙切齿:「江苗儿,你敢逃跑试试?」

还没等我回答,这位芝兰玉树的状元郎便先红了眼,如幼时一般委屈:

「阿姊,你别不要我……」

1。

宋季同又被罚跪了,便是那一句「男儿膝下有黄金」也被宋大娘的杀猪刀吓得生生噎在喉咙处。

起因是他不愿承认我俩之间的婚事。

宋季同年幼体弱,好几次生病熬不过去了,还是宋大娘听人说买个童养媳回来能让他身体好转。

于是刚穿到这个世界没几日的我便被宋家用五两银子买了回去。

之后宋季同的身子果真好转了不少。

宋大娘一直觉着是我的缘故,故而无论之后宋季同怎么反抗,她都强行要宋季同娶了我。

可宋季同不喜欢我。

至少他是这么说的。

我瞧着大中午跪在院子里的宋季同,默默地从屋内端来一碗水。

「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同阿娘答应娶你!我要娶的女子,自当是温柔小意,知书达理的。而不是你这般——」

「不是我这般整日只会弄些投机取巧的小玩意,眼里只有钱财的粗鄙女子。」

我叹了口气,接上了宋季同的话。

宋季同这话都说了好几年,我如今都能倒背如流了。

他噎了噎,微微上扬的眼尾分明是犯了红意。

——被我气的。

宋季同是生得好看的,就算是我这个21世纪见惯了各类帅哥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容貌是极为出色的。

可宋季同却不喜欢我这个童养媳。久而久之,我倒也歇了心思,想着等还了宋家的恩情、送宋季同上了京都当了状元便去过自己的潇洒日子——

当年若不是宋大娘用五两银子买回了我,我怕早是死在那年冬天。

谁能想到我只是睡了一觉,便穿越到先前看过的一本男频科举文里,成为不受男主待见的童养媳呢?

瞧着面前跪在大太阳下,汗水湿润了鬓发却不显一丝狼狈之态的宋季同,我微微叹了口气。

宋季同冷哼一声。

他微微别过头,但余光却落在我手里这碗茶水上:「你端来了我也不喝!」

声音还带着一丝赌气。

「谁说这是要给你喝的?」

我语气讶异,手里端着的碗端端正正地放到了宋季同的头顶,笑眯眯道:「娘说要你顶着。你跪多久便顶多久,若是洒了那便多加半个时辰。」

「你——!」

这下,宋季同是真的被气到眼眶都红了。

其实方才那些话宋季同说过很多遍。

小时候的宋季同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又极有可能是我未来夫婿,我倒也是让着些的;只后来听多了这话,晓得宋季同心思定不会在我身上后,我便当他是个不懂事的弟弟看。

「空楚,」我蹲了下来,托腮看着他,「你当真那么不愿娶我?」

我虽是随口一问,但语气里却带着几分自己都没察觉到的认真。

毕竟平心而论,作为未来的状元郎,宋季同生得好看,前途不可估量,是顶顶好的夫婿人选。

可惜了。

看着宋季同,我目光带上了一丝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