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属于我自己的地盘

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颜晔带着族人,绕着这个江心岛考察起来。

初步估算,这个江心岛大概有两个长沙橘子洲这么大。

地势非常的平缓,中间隆起一部分,像是一个小山坡。

颜晔的地理知识并不丰富,完全是通过《青年地理图集》得来。

他大概明白,这种江心岛的产生,是由于此处原先有座小山,在地质运动中,这座小山发生某种崩裂。

最后在河流千百年的冲刷下,形成这样的地貌,而江心岛是由于河水流速在此一边快一边慢而形成。

用树枝戳下去,可以发现一层厚厚的有机质土壤和腐殖层。

上头有不少树木,有些树甚至几个人才能合抱。

颜晔只绕着边缘行走,时不时看到林子里有大量的鸟出没。

一个江心岛,足够养活他们这一百多号人。

更重要的是,这座岛是空白的,是完全属于颜晔的!

巫烧起一堆火,族人们围着他和颜晔而坐。

颜晔一边烤干衣服,一边亲手烤着肉。

“食物…………%¥……!”巫清点携带的食物后说。

颜晔走过去,将稻谷、豆子都挑了出来,草籽好像大多是狗尾巴草的籽,他也选择了留下。

“这些不能吃,留着!”

种子其实不太够,整座江心岛估计可以开出两千亩的水田。只要全部种上稻子,加上狩猎和采集,足够养活两千人。

颜晔要是有一千人,绝对可以打垮周边所有部落!

“我们今后吃鱼,岛上的林子里应该也有猎物!”

族人们听了个大概,他们对食物反倒不怎么忧愁,觉得只要在这个地方能安全,他们就一定有办法吃得饱!

颜晔继续烤着肉,他想的更多!

首先要同水连社不再有干系,要用新的图腾、新的身份来区别自己的部落。

再就是要改造族人们的衣食住行,以同其他部落做出区别。

这很重要!

要给他们讲述不同的故事,灌输不同的信念,进而让自己的部落变得更强大、变得“文明”起来。

草草吃完一顿饭,族人准备建造茅草屋,巴万想要去林子里头打猎。

颜晔带着众人来到河边,向他们演示如何制作一个捕鱼的陷阱。

原理很简单,就是挖出一个小水池,里头放入一些动物内脏,入口处用石头堆出外大内小的弯曲结构。

鱼比较傻,只要进到里头,十条能跑脱一条都算聪明。

还有就是叉鱼,这条河里的鱼,时不时就蹦跶出河面,看样子有不少,等林子里没有猎物,全族改为渔猎农耕,估计要比狩猎强很多。

颜晔还会织渔网,只要有足够的麻,每天都能轻松捕获大量的鱼。

只是眼下并没有很强烈的捕鱼动力,岛上的野物足够让部落扛上好一阵子。

巫带领几个青壮开始挖掘陷阱,巴万带着人进了林子,里头很快传来鸟的惊鸣声。

….

妇人和老人开始在颜政选定的地方建造茅草屋,他们只会用土垒。

由于工具太差劲,甚至没有足够的木材可用。

颜晔心想,要是有十几把铁斧头该有多好,能利用的资源将增加不少。

他叹了口气,并不想过多指点,原本用火烧一下垒土的墙壁,会使得强度更高。

可没有足够的木柴!

他还想让族人们都好好洗个澡,可木柴太少,没有热水不说,连清洁的草木灰都不够。

一切都是蛮荒原始,一切都尚在。

他不想太闲着,便找到一块圆润的石头,将其搬到选定的驻地附近,在上头凿出三个汉字——炎黄洲。

原本他想叫橘子洲,奈何上头没有橘子树。

叫炎黄洲的原因,是他在致敬炎帝、黄帝这两位人文始祖!

他相信他能复刻华夏文明,甚至做得比这两位更好。

没过多少功夫,巫激动的拿着一条一尺长的鱼跑了过来。

陷阱奏效了!看样子这河里的鱼不仅多而且傻。

“鱼!鱼!”

颜晔笑着接过,比起吃兽肉,他更愿意吃这种新鲜的鱼。

用螺丝刀刺破鱼肚子,挤出鱼内脏,简单清洗后挂在火上慢慢煨干。……

用螺丝刀刺破鱼肚子,挤出鱼内脏,简单清洗后挂在火上慢慢煨干。

“鱼,这么处理!”

巫会意后,立马跑去河边查看。

此后的时间,他大概每隔半个小时就会笑着往返一次。

大河展现了它的慷慨,天生万物以养人!

晚些时候,巴万也回来了,打到的猎物很多,全是一些野鸡和鸟,还有不少的鸟蛋。

都是好东西,在没有调味料的前提下,这些东西简单烹饪都能很香。

族人们满脸喜意,他们确信来到了一片神地,在这里他们很安全,还有大量的食物可以获取。

“巴万!”颜晔喊了声。

巴万憨笑着行礼,他眼神中一直有某种虔诚,看来他对祖灵真的是信到了骨子里。

这样的人很纯!

颜晔走到他面前,让他半跪下。

当着所有族人的面,颜晔摸了一把自己的短发,指着巴万的头发说:“长头发,是对祖灵的不尊重,长头发会导致长污秽的虫子!”

说着,颜晔从巴万头发里捞出几只虱子,展示给巫看说:“病,让人死的更早!必须像我一样,把头发剪短,才能避免得病,这……是神子遵从祖灵的指示,带给你们的训诫!”

巫没听多明白,却在比划中会意。

他看着这些虱子,薅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发现也有这种虫子。

颜晔不多说,当着族人的面,用石刀将巴万的头发绞断。

可惜没有剪刀,不能剪到一个完美的长度。

巴万没有抗拒,反而诚心诚意的接受,眼神里充满坚定。

巫二话不说,也开始绞短自己的头发。

在场的野人纷纷效仿,互相将头发绞短,连妇人孩子也不例外。

….

颜晔很高兴,这是第一个共同认知,即短发才是对的,短发才能不生邪恶的虫子。

这是部落区别于其他部落的第一个显著标志!

别看这是件小事,这比思想上的观念变化,来得更加直接彻底,因为这是物质层面的不同!

等部落都认可短发是共同特征,那么其余部落的长发,就会让他们在心里产生巨大的分化。

野人想不到这么复杂的东西,他们此刻只会照做。

颜晔舒心的看着,一步一步来,他能将这个部落完全变得不一样。

晚饭是烤鸟和煮鸟蛋,颜晔吃了十几个鸟蛋,发现这些禽类中,有几种似乎是野鸡。

巫和族人对烤鸟的兴趣,远不如他们对羽毛的兴趣,尤其是野鸡那漂亮的羽毛,更是被巫小心翼翼的收集起来。

颜晔拿过一把羽毛对巴万说:“下次,抓活的!小的,不要杀掉!”

巴万会意后,憨笑着点头。

巫走过来说:“神……鸟,神鸟!林子里……%¥#……@#¥……”

颜晔望着这些羽毛,又看着巫头饰上的那些羽毛,发觉这个地方的部落对于漂亮的羽毛,十分的崇拜。

这倒是同秦人尊崇玄鸟的习俗有点类似,不过野鸡最好还是变成家禽,这样才能有炸鸡可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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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