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书坊王文龙自己想一想也觉得这年代读书人挣钱真是太容易。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这年代的生活其实是挺困难的。
明代的壮劳力一天也就能挣到两三分钱,一个月的收入一两左右。
这年头的女人很少外出工作,在家里缝缝补补也挣不到多少钱,一个年入十两银子的壮劳力需要养活上一家人。
因为近几年没有闹太大的灾荒,所以这两年的粮食价格还算便宜,七钱银子就能买一石糙米。
但如此一算一个壮劳力一年的工钱也不过是买上十五石大米而已,按一个人每天吃八两米的最低热量来算,也就能养活六口成年人。
再想到这年代普通家庭的生育率,一对夫妻生三个孩子太正常不过,再算上菜钱、柴火钱和必要的衣物开支,哪怕没有老人要养,基本上男人的所有收入也就够家里面吃饭。
而且想要吃糙米吃到饱不太可能,只能糙米和杂粮掺着吃。
一家人辛辛苦苦只能混个温饱,打家具、买新衣服、修缮房屋,全都属于奢侈消费,平时穿的衣服多半只有靠家中女人自己纺织得来,一年到头不会有钱财结余。
一日不作一日无食,一旦家里的壮劳力生病,整个家庭就要欠债垮塌。
这还已经是所谓的承平年代的生活,都不敢想象这样的手工业家庭遇到灾荒时节将会是什么境遇。
相比之下读书人挣钱就实在太过于容易了。
一个选家在此时书坊里面编一卷程文墨卷就能拿到一百两银子,花费的时间不过是几个月,要知道明代一个七品县官的年俸,也就是一百七十两而已。当然实际收入肯定远远超过。
一个县官上任要养师爷、家小等一大群人,只靠合法的年俸只怕要穷到去讨饭。
写书做幕僚如此挣钱,也就怪不得许多文人仕途无望,就毅然决然的找其他工作。
此时文人放弃科举称作“弃巾”。
弃巾之风从嘉靖朝开始就越演越烈,到这时已经出现大量公然宣称自己一辈子不入科场的秀才监生,只是拿一个读书人的身份方便工作而已。
所以王文龙和邓志谟这样的作家倒也不算是奇怪职业。
王文龙从余象斗的书房出来后,先到市集上去切了十斤的一个大猪腿蹄髈,叫肉贩帮他挑了送回家里去。
王金贵正在家中刻字,见王文龙,又买了这么多猪肉回来,开口就抱怨说道:“何必又如此坏钞?这几日已经生受了你许多的。”
王文龙笑道:“今天我的书稿过了,余先生说只要我这书完稿,就能帮我刻出来呢。”
张氏从屋内走出来,见到那条猪腿先自开心,听了这话惊喜道:“这却是大喜事,不知道余老爷开个什么价格?”
这事情王文龙没有打算瞒着王金贵一家,坦白说道:“每回书稿十两银子。”
….
抱着猪腿的张氏以及手上还拿着木锤和刻刀的王金贵全都呆了。
王金贵已经是整个建阳县里出名的刻字工,一年收入能到三四十两。
他一辈子兢兢业业,儿子也学了一门手艺不需要自己贴补,王金贵家里的负担小平日里甚至有闲钱喝酒吃肉。
他原本觉得自己已经混得非常不错了,但是现在突然听说王文龙随便写上一章的书稿就能挣来他一年的工资,顿时有些不是滋味。
他努力一辈子才有现在的收入,可是相比之下王文龙只用个把月写了本书就够他挣上二十年。
张氏忍不住问王文龙说道:“既然如此挣钱肯定是多写着些吧。”
王文龙摇头道:“这本书风格已经定下来了,写多了反而寡淡,我预计着也就是写个五六十章。”
张氏和王金贵两人听闻都觉得有些可惜,他们都想着如果他们是王文龙肯定能写多长就写多长。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如果王文龙没有这样精益求精的性格,也写不出这样好的书来。
那屠夫家的伙计将猪腿放下,王文龙给了钱,不久又见到有人挑了两坛的老酒进来,然后又是布店的掌柜来送王文龙给张氏买的花布。
流水介的礼物让张氏和王金贵看的啧舌,街坊邻里也来探头探脑。……
流水介的礼物让张氏和王金贵看的啧舌,街坊邻里也来探头探脑。
家中来了一大群外人,王金贵的孙子小宝踩着虎头鞋跑出来。
王文龙笑着走到王金贵的小孙子面前,背着手问那小孩:“猜猜叔叔手里拿了什么?”
孩子挺机灵,眼珠儿一转就笑着说道:“是果子!”
王文龙笑道:“宝儿好聪明。”
然后便将手从背后拿出来,原来是一个路上买的糖油果子,热腾腾还冒着甜香气。
小宝儿看得眼睛放光,连忙接过抱在胸口,甜甜的说道:“多谢文叔叔。”
这小家伙牙都没长齐,抱着糖油果子咬了半天也咬不下来,口水弄了一手却还是不愿意放开。
见到王文龙如此关心自己一家,王金贵瞬间把刚才那一点妒忌的心思全都收了,甚至因为自己刚才那一丝想法而感到有些愧疚。
他见街坊邻里来看热闹,王金贵不想让王文龙太过于露财,于是先把房门关上,这才小声抱怨道:
“就算是挣了银子,也没有必要如此花销。”
一旁的张氏却是踢了他一脚:
“你挣多少,人家挣多少?这算得了什么?”
王金贵瞪了老伴一眼:
“他年纪轻轻的,哪怕能挣钱,日后花销的地方还多呢,不娶老婆不养孩子了?他是读书人家,自然要高门高户的娶了去,你以为是几两银子就能打发的?”
王文龙笑道:“伯伯不须如此说,我一时还没有想着娶亲的事情。”
“这些日子住在家里多劳婶婶照顾,过去在家里白吃白喝也不见如何花销,如今我手头稍稍宽裕,这点礼物不算什么的。”
王文龙这番话情真意切,说的张氏心中对他越发喜欢。
大家收拾一阵,张氏拉着王金贵去整治那只猪蹄,王文龙则是回到了屋中,摊开稿纸,奋笔疾书。
书稿过了之后,他写的越发有动力。
这几天他也熟练了用毛笔写快字,更重要的是王文龙前几天的书稿中那板板正正的规整繁体字让邓志谟颇为好笑。
邓志谟还以为王文龙是因为在西洋开蒙,不知道此时人的写作习惯,专门告诉他说,有些太过于复杂的繁体字可以简写,没必要一板一眼。
王文龙这才明白,原来此时人也是大量使用简体字的,特别是像他们这种专业作家,要全用繁体字不得把人累死?
而且照邓志谟说的,书坊里头还有勘校先生,一些他写的潦草的稿子勘校时也能给他改过来。
他写简体那些先生也认得出来。
王文龙恍然大悟,于是现在干脆就基本用简体字书写。
这一来写作速度大为加快,还没到晚饭时间就他已经得了两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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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黄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