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话:三大天赋

正当小金好奇的时候,就听叶寄秋语气欢快地问它:“你还记得我们从海边别墅来金铭酒店的路上吗?”

小金:“qaq对不起小秋~那个时候本大人还没有醒……”

叶寄秋:“……”特么你不提我还没想起来,她就想知道还有哪篇小说里的女主跟她一样,金手指是在来初潮的时候觉醒的!

(作者:喂!出戏了!)

既然小金不知道,那叶寄秋就不跟它商量了:“好吧,反正你说距离够近的话,你是能感知到其他血滴子的气息的对吗?那我们就先去那个地方看一看好了。”

为了挽回在契主心里自己无所不能的高大形象,金滴子举双手双脚表示无条件赞成契主的决定。

然而临出门前,叶寄秋有些踌躇不定。

金滴子贴心问道:“怎么啦?小秋~”

“我刚刚想起来,那个可能有血滴子出没的地点大概会有其他一些大虫子。”叶寄秋看着自己仿佛白了一个色差的手臂,“你不是还没恢复吗?我们这么去会不会太托大了?”

闻言小金的头颅高高昂起:“蠢契主!虽然本大人不能再使用‘化甲’了,但‘化翅’还是可以的。反正咱们飞行速度够快,打不过不会逃吗?”

“说得好有道理!”

被自家金滴子说服了的叶寄秋走出房间跟客厅里的庞凯歌报备了一声后,就直接张开一双比上次小了一个型号的血羽翅从七十楼的阳台“哗啦”一下飞了出去。因为速度够快,倒是让地上的人又错过一次围观“火凤凰”的机会。

只被告知了一声“我出去一下”,连阻止都来不及的庞凯歌:……

试问有哪个师父像他这么累?!上次自作主张把自己搞得失血过多还不够,这次又不遵医嘱地单独飞出去干什么呀?

庞.闲人.凯歌,因为他那强大的异能终于获得了高上无比的地位——金铭酒店镇店之宝。现在镇店之宝默默叹了口气,暗叹着小年轻果然坐不住,一转身去厨房给某个毫无留恋飞出去的小混蛋做吃的去了,据说燕窝补血!

而飞出去的某个不肖徒弟还无比疑惑地感慨道:“真不知道师父怎么变得这么闲,难道他现在都不去做任务的吗?”

同样搞不清状况的金滴子顺着契主的话附和道:“是啊,大概他很懒吧。”

回忆起庞凯歌那歪着的坐姿,叶寄秋觉得小金这话算说到了点子上。

日常黑了一遍自家师父后,叶寄秋目标明确地往东边海边飞去。

“这个飞行的技能真棒啊!想去哪里去哪里,而且还可以控制速度,风呼呼地吹在脸上真舒服!”叶寄秋在空中控制着转了几个身。

听见叶寄秋的感慨,小金趁机给她解说了一遍这个血月族的领空天赋。

“所以契主以后不仅能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还能控制一部分天气,比如形成龙卷风啊啥的。”

叶寄秋对于龙卷风的概念就是电影里演的那种很高的气体漩涡,途径之地飞沙走石。

“真的啊?那样我得形成多长的翅膀啊?”

小金:“……不用翅膀多长,大概频率够快就可以了吧?本大人也是第一次接触有领空天赋的契主啊。”

“那你的第一任契主是什么天赋?”叶寄秋其实对小金的第一任契主满好奇的。从小金以往的叙述中看来,他/她应该是一位为国为民的大英雄。

说到这个,小金果然自豪满满:“我的前一任半身~可是具有血月族三大天赋之一的领陆天赋哦!就如同名字一样,小秋~你是天空的霸主,而我的前一任半身~就是地上的王者!”

“当他发起怒来,地动山摇!还曾经有诗人写诗赞叹过他的躯体像山岳,眼睛像日月,吐息像云彩的呢!”

叶寄秋:……怎么觉得这个描述有点眼熟?

赶紧打断小金对它前一任契主的肉麻赞美:“那第三种天赋是什么?”

“看看前面的领空、领陆,自然也就能猜到第三种天赋是什么了吧?”小金非常不满叶寄秋打断它对于前一任契主的回忆。在它看来,前一任契主那才是真的强大,哪像这一任契主,还是个幼崽?

明明在它们星球,幼崽是无法参与认主竞争的!哼!能与它堂堂金大人签订血契,这个落后星球的幼崽真是占了大便宜!

“难道是领海天赋?”

幼崽说对了名字,这让金大人好受了一点,看来这个幼崽还是很聪明的。

“对的,就是领海天赋。拥有领海天赋的血月族无一不有美妙的歌喉,他们虽然在陆地上不能战斗,但他们的歌声却能给予我们的战士鼓舞,也能让敌人丢盔卸甲!”

“怎么跟美人鱼的设定好像?”叶寄秋不自觉喃喃出声。

“鱼?对,他们还有一条特别美丽的红色鱼尾,在海里边的□□速度可快了!”小金觉得自己要对这个幼崽刮目相看了,没想到自己没提,她就猜到了,真聪明!

“好吧……先不说了,我们已经到了。”叶寄秋万万没有想到,经过金滴子的描述,血月族三大天赋在她心里已经完美替换成了鸟、猩猩和鱼的形象,不知道被小金知道后会不会被打?qaq

惭愧地唾弃了一下自己贫乏的想象力,叶寄秋收拢翅膀停在了叶家海边别墅的屋顶上。

小金在叶寄秋的脑海里耸动了几下自己并不存在的鼻子,奇怪道:“这里没有血滴子的气味,倒有圆蚰的味道。”

“圆蚰?”叶寄秋将这个名字放在嘴里咀嚼了一下,“是指那种长得像蚰蜒的多足大虫子吗?”

小金诧异:“对,你见过?”

“嗯,不知道你有没有闻出来,这里曾经是我家。”

莫名感觉叶寄秋说到“闻”时怪怪的,像是在说另一种生物。不过这里除了自己和契主外,就没有别的生物了,所以大概是错觉吧?

(一不小心把血滴子当成狗鼻子来用的叶寄秋:万万没想到我家小金这么敏锐。)

小金再次确认了一遍:“好像有人族的气息,但味道已经很淡了,现在这里充斥着圆蚰的气息,不过也在渐渐散去,看来它们已经离开了。”

“嗯。”听到小金这么说,叶寄秋就放心地从二楼阳台上跳进去了。

宅子里果然很凌乱,但叶寄秋没有发现一丁点人类的痕迹,连叶家人的尸体都不见了。

她推开二楼叶思思的房间,发现这里竟然差不多保持着他们离开时的样子!粉色公主床上被子已经被掀到了地上,一双兔绒拖鞋还好好地摆在床下,能看出屋子主人当时离开得有多着急。

想到那混乱的一夜,叶寄秋心里蓦地生出一番悔恨,如果当时她觉醒了就好了……

“小金你说,那些已经被寄生了的人族还有救吗?”叶寄秋也不知道自己想听到肯定的还是否定的答案。

“脑子都被吃了,当然没救了。”小金不知道叶寄秋此刻矛盾的心思,耿直无比地说出了自己的答案,“小秋~你也不要太伤心了。圆蚰可是一种很凶猛的水陆两栖类爬虫,速度快,有很强的咬合力,还非常擅长团队合作。它们的外壳也很硬,反正比较难搞,你的家人被吃得一点也不冤。”

叶寄秋心累地一句话都不想说。

大概察觉到此时的气氛不对,小金默默闭了嘴,把到嘴的催促咽了下去。

随后叶寄秋就把叶思思床头柜上摆放着的两张照片捧了起来。一张是叶思思天真烂漫的个人照,正好是前不久拍的,永远定格的十五岁。另一张就是全家福了,里面不仅有叶寻南、程曼竹和叶明舒,连叶望舒和她自己也在。明明时间过去没多久,为什么她感觉已经过了一个世纪?

把这两张照片收起来后,叶寄秋又推开隔壁自己房间的门。这里可比隔壁脏乱多了,地上有一些黑色的斑点,墙上还有一些红色的痕迹。叶寄秋不想去深入探究,只从书桌上找到了那天晚上她得到的文件,然后从里面抽出那张女人的照片,把它同样收好。

一楼地板上同样脏乱无比,叶寄秋不想踏足,又回到二楼阳台。直到这时小金才弱弱提问:“这里都没有血滴子的气息啊?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其他地方找找?”

叶寄秋撑开翅膀,从阳台上滑下来:“我知道,这就去。”

她来这里,只不过想做一个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