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九天神佛

订阅率不足, 需要补订阅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 这些陌生人的暖意对她来说弥足珍贵。她恐怕是有一点社交恐惧症的倾向了, 越来越多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

她们说的对象……

这好像是一个特别遥远的字眼了。

庄笙家里条件一般,出生于小县城,双职工家庭, 爸爸工作比较忙, 脾气暴躁, 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 妈妈是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相夫教女,任劳任怨。父亲给家里常年带来的低气压让庄笙喘不过气来,母亲软弱, 一味忍让,连带着也叫女儿忍让。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庄笙不但没有如母亲的预期乖巧,反而越发叛逆不羁, 和学校的小混混们三天两头地混在一起,大坏事没干过,小坏事不断, 学习上更是一塌糊涂。

她越这样, 她爸就越生气, 回来就让她跪着, 然后抄扫帚狠揍, 她一声不吭, 满心想着的都是打死她更好。妈妈却会求情,然后尖叫声、哭泣声、喝骂声,这些充斥着她前十几年的生活,睁眼闭眼,一成不变,只有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的时候,她才感觉得到一丝真正的自己。

事情的导|火|索在十七岁那年,还在读高二的庄笙喜欢上了同年级不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从发达的网络上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那个女生是尖子班里的优等生,而她只是个老师们说起来都要摇头叹息的坏学生。

她想得到救赎,她想抓住那道光。

庄笙慢慢地和那些朋友们划清界限,朋友们有几个人知道了她的心思,不但没有报以异样的目光,反而支持她鼓励她。庄笙开始变得上进,她基础太差,所以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不翘课了,按时下课回家,进房间里写作业,对门外的争吵充耳不闻。

父母对她的变化感到很诧异,但是她的改变让家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父亲发脾气的次数减少,晚上加班依旧很晚回来,但是会给她带夜宵,和母亲的相处也变得融洽多了,仿佛将她的转变归功到了母亲的身上。一个女人,教出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女儿,对她父亲来说,贡献显然比操持家务大得多。

事情看似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如果她没有记过日记,如果她妈妈没有偷翻她的日记本。

她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的心情,包括她不能告诉其他人的感情,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有最明亮的双眼,有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红唇,她想热情地吻她,像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那样。

为了保险,她的日记本甚至上了锁,收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

有一天兴高采烈地回家,她发现自己的日记本锁被粗暴地撬开,布满字迹的纸张散落一地,父母端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恶心。

庄笙高高吊起的心一下子从悬崖上重重坠下。

紧握着拳头,听着父母咄咄逼人的指责,她背包里那张九十二分的英语卷子再也没有了拿出来的机会,那是她第一次及格。

强忍着泪水跑出了家门,在身后父亲的痛斥声中头也不回,屈辱和难堪盈满了心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感觉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来到北京后,那个曾经被视为救赎的女孩儿早在她日复一日的辛劳里被磨灭了印象,年少时的感情尚未来得及开花结果便无疾而终,甚至将自己落到了这样的田地。

如果问她三年来后悔过吗?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想回家去,她会说有,有无数次后悔,但是她只要一想起当时父母厌恶的眼神和毫不留情的痛骂,就失去了回家的勇气。

还有就是,她的朋友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如果爸妈真的想找她的话,托对方带个话就好,但是这么久了,一句来自家乡的消息也没有。

久而久之,她就当作没有那个家了。但是当作,并不是真的没有,在委屈和难受的时候都会不可抑制地想起,然后像今天这样大哭一场。

习惯就好,她已经很习惯了。

庄笙拿着自己的牙膏牙刷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顺便打了桶冷水在隔间里冲了个凉,甩着一头滴水的长发,及拉着双人字拖回了自己的单间。

晚上特意喝了两大杯水补充水分,又想好早上去药店买点防暑药吃,并没有给群头打电话请假。忍忍就过去了,她总是这么告诉自己。

早上刚四点半,筒子楼里就传来一声炸毛的猫叫,一个身影从六楼一个单间出来,锁上门,身形灵敏地下了楼,绕着大马路跑过去。

庄笙每天早上都会选择跑步去剧组,一是节省交通费,二是锻炼身体。凌晨四点半,这个繁华的都市在某些角落依旧灯红酒绿,零星的车辆在道路上疾驰而过,摇摇摆摆的醉汉们勾肩搭背,朝她吹起了放浪的口哨,发出暧昧的调笑声。

庄笙扭过头快跑几步,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两盒藿香正气水,刚找准去剧组的方向,跑出一段距离后,折了回来,径直回了家一趟。

万一她在剧组喝这个的时候,其他群演看见了问她要呢?还是放在家里保险一些。口袋里只留了两支,庄笙再次轻装上阵去片场。

夏天天亮得早,来回折返耗去了半小时时间,等到达剧组已经是早上六点一刻,天光大亮。女主角携一众御用化妆师,在化妆室化妆,场务布置现场,副导演在导演来之前统筹全局,庄笙嘴里叼着路边买的一块钱两个的大白馒头,手里拿着杯豆浆,坐在树下纳凉。

如果有人在观察她的话,就会发现她几乎是永远保持着吃两口馒头,喝一口豆浆的频率,严苛地执行着这样的进食规律,最后馒头豆浆同时消灭干净,强迫症似的。

不过是没有人在观察她的,群演们要么在交头接耳,要么在观察着场上的动静,学习点什么,不想当主演的群演不是好群演,就算当不了主演,能当个配角,或者有机会成为剧组正式员工也好啊,总比现在饥一顿饱一顿的安稳太多。

庄笙是其中的后者,不过她好歹以前是真的演过配角的,眼神中掺杂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她目光遥遥地望向了不远处豪华的化妆间,她当群演有大半年了,跟过不少剧组,知道这种配置一般意味着什么:大牌。她拍的唯一一部配角戏,里面的女一号不如现在这个女一号十分之一红。

《碧落》的女一号姓夏,去年年初凭借一部金庸武侠剧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蹿红,如今已经跃居一线小花,红得发紫,粉丝无数,天天上头条,片场外每天都有一堆人蹲守,真正的大牌。

姓夏的大牌今年才二十二岁,只比她大两岁。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嫉妒,羡慕,感慨,不甘心,齐齐涌上心头。庄笙垂下眼睑,敛去了化妆室里出来的那道身着古装的靓丽身影,离得这么远,对方身上的巨星气场都无法掩盖。

“开工了开工了。”群头发了话。

蹲在树下的群演们站了起来,套好里三层外三层的长袖戏服,手脚麻利地站到副导演安排的位置上,庄笙悄悄给自己灌了一支藿香正气水,也站进了队伍当中。

希望今天太阳不要太毒了啊。

“《碧落》第45场1镜1次,action!”

“过。”

夏大牌不仅人气高,演技也好,一条就过了。

好厉害。

庄笙又是一阵恍惚,因为走神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动作,不过她艳羡的目光倒是本色出演了——正拍的是女一号在师门比武,连败数人的飒爽英姿。

拍了一个上午,庄笙那种头晕犯恶心的熟悉感觉隐约又泛了上来,导演一喊“卡”,立刻瘫在了阴凉处,气喘吁吁。

“夏老师给大家买的冰镇绿豆汤,辛苦了,解解暑。”正口干舌燥,想找自己的杯子喝口水,一杯带着凉意的绿豆汤送到了眼前。

“谢谢。”接过来后木然地回了一句,放眼望去整个剧组人手一杯,她不由得又看了一眼那个关上房门的休息室。

休息了一会儿,喝了解暑的绿豆汤,庄笙稍觉好受了点儿,端起剧组派的盒饭吃了起来,身边蹭过来一个人,抬眼一看,是一起和她同时进来这个剧组当群演的女生,女生叫秋秋,小家碧玉的长相,和她关系只比陌生人要好一点,但是这个妹子的理解和她可能有点不一样。

秋秋低声道:“笙笙,《碧落》这个剧组在这儿的戏份快拍完了你知道吗?”

庄笙点头,让自己忽略掉那个肉麻的称呼。

拍完了,就意味着自己这份暂时的工作到头了。

“你有别的打算没有?”

庄笙摇头。

“我有路子,新剧组,你要和我一起吗?”

庄笙犹豫一下,点头,问:“什么剧?”

“等我看一下哈,名字挺长的,叫……”秋秋从兜里摸出手机,找到备忘录,扫了一眼“哦”了一句,流畅地念出来,“《穿越后宫特种兵之公公么么哒》。”

老天爷是不是听见她的心声了?

虽然此踩和她想象中的踩的情境有细微的不同,但是和她幻想中的感觉却重合了。心旌神摇,心猿意马,何止后脊梁,连骨头都一并酥了。

“喂。”楼宁之又在她背上踢了两下,避开了受伤的大脚趾。

庄笙转过身来,楼宁之还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如玉的小腿笔直纤细,吊儿郎当地晃在风里,露出一截细腰,她依旧忍不住目光在上面短暂地停留了一下。

这人是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的,人快滑到椅子下面,然而却很神奇地坐得很稳。用她那只光着的脚,在庄笙眼前晃悠来晃悠去。

庄笙捞起一边的鞋袜,穿穿穿。

穿完了她就后悔了,因为楼宁之自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却并不显得费力地往前走着。

“这么休息了会儿感觉好多了。”楼宁之说。

庄笙心想还不如刚刚趁她最疼的时候直接把人背起来,现在白白浪费了机会,心下便是一口长叹。叭叭叭的楼宁之也有不叭叭叭的时候,可能是之前话太多了,说累了,停顿了挺长一段时间。

两人只走路,没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庄笙不想让难得的相聚机会变成了安静的无言,主动挑起话题道:“你家有两个姐姐?一个开公司一个当医生?”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吃惊道。

“你自己说的。”

“我说过吗?”高考过后记忆力直线下降的楼三小姐大惊失色。

“你还说你爸爸小学没毕业,是个煤老板,在北京发了大财,你爸爸还跟你说……”庄笙起了逗她的心思,将她之前告诉自己的事情又复述了一遍。

楼宁之一开始还吃惊,后来自己笑个不停。

“我真说了啊,看来是真说了,除非我自己说,一般人不知道这事儿。”

庄笙心说你心大成这样,说不定是个一般人都知道了。但是她心里对这个想法又是拒绝的,她不希望自己在对方心里也是个一般人。

“你经常这样对别人吗?”庄笙问。

“什么样?”楼宁之走在她身前半个身位,哪怕在这个她呆惯的城市,眼睛也四处瞟,根本闲不下来。

“就是对刚认识的人……”庄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忐忑道,“经常去找对方玩?”一等就是一下午,还和人家吃晚饭。

指望楼三小姐听懂她的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楼宁之啊了一声,说:“是啊。”

她那些发小都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认识的,然后闲着没事就去找别人玩啊,她长得好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一来二去的,都玩成发小了。

但是像庄笙这样,见过一两面的陌生人,晚上就拉出去吃麻小,又是帮忙接吻,第二天又给打包麻小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连发小儿都没有的待遇。

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比如“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是那个“是啊”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像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都不少。就算是自己,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

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很长时间没吭声。

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走几步停住了,回头一看,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带着火气问:“你干吗啊,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北京城可挺大的,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

楼宁之:“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晚上到底吃啥啊?”

庄笙:“……”

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再想想卡里的余额,下颔绷紧了一些,问:“你想吃什么?”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

楼宁之张口就来:“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

庄笙脸刷的就白了,嘴唇蠕动了一下,打算出口拒绝,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

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我朋友去吃过,说不怎么样,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她搂住庄笙的胳膊,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去吃麻小吧。”

庄笙心脏坐升降机一样,讷讷:“昨天不是吃过了吗?”她手上还拎着一袋儿呢。

“夏天麻小还有嫌多的吗?”楼宁之盯着她发笑。庄笙看起来被她吓到了,脸庞还是木木的,有点呆,像是软绵绵的大兔子,和她清冷的外表十分的违和。

莫名其妙就心情大好,这个新朋友果然非常有趣。长得好、身材好、性格好、自立自强,哪哪儿都是优点,简直没有一丝缺点,除了穷了点,穷没关系,自己有钱就行了啊。

她在今天之前是不知道群演能挣多少钱,但是她会上网查啊,一个月就挣那么点,自己要是让人请米其林,那是会遭天打雷劈的好吗?再说米其林也吃腻了,对她来说跟街边脏串儿没什么区别,去那边儿还得注意用餐礼仪,没有路边大排档随意。

两人到簋街时,正是晚上的高峰期,说人山人海丝毫不为过,两人在五花八门的香味中穿行,楼宁之奔着目的地就去了,这个店显然是麻小的招牌店,凳子坐满以后还是人挤人,排队排得无处下脚。

楼宁之要了个号儿,拉着庄笙就溜了,“没一两个小时排不到我们,先去找点别的东西吃。”

簋街鱼龙混杂,下班时间以后大部分都是结束辛勤工作过来放松的白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更不少见,冰啤酒、麻小、烤鱼等等等等,浓郁的麻辣香气能冲破人的鼻子。

楼宁之在这里混惯了的,没少和那帮子狐朋狗友胡吃海喝,知道哪儿人多哪儿人少,现在能吃点什么垫吧垫吧。庄笙也来过两回,但那是很久以前了,近两年都自己一亩三分地呆着,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美食街也是一样,除了那些招牌,其他的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

十分钟后,两个一人捧着杯冰饮,在少人的角落里坐着,手上也是一人一个叉子,分一个草莓蛋糕吃。

楼宁之先问:“你喜欢吃草莓吗?”

庄笙注意到她第一个叉草莓的动作,说:“不太喜欢,你吃吧。”

楼宁之喜滋滋地咧嘴,先把草莓吃光了,意犹未尽:“草莓可好吃了,没有草莓吃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是啊,没意义。”庄笙附和着,不自觉地露出笑容,心想:有你就有意义啊。

“你是为什么不吃草莓啊,不喜欢味道,还是过敏。”

听说过海鲜过敏,牛羊肉过敏,草莓还有过敏的?庄笙心里腹诽着,嘴上胡说八道:“不知道,打小就不爱吃。”

“那你喜欢吃什么水果啊?”楼宁之又问她,眼神居然很认真。

庄笙看着她:“水蜜桃吧。”像你一样的,又嫩又水滑。

“那巧了,现在刚好是季节。”楼宁之一拍手,高兴地说,“我家有好几箱阳山水蜜桃,我吃过,可甜了,咬一口都是汁水,正愁吃不完要坏呢,回头我送你两箱吧。”

庄笙愣了一下。

楼宁之:“你要是不想吃这种箱子装的,我们去阳山摘啊,现摘现吃,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暑假都在家呆着。要不就这几天吧,我听你们导演说戏快拍完了。”

庄笙转了一下眼睛没敢看她,忽然就起了浓重的愧疚感,人家真心实意待她,她脑子都在想着怎么那什么她。

把心里的绮念清一清,庄笙轻舒一口气,说:“箱子装的挺好的,现在密封措施都做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