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我叫凌执,我是警察

我叫凌执,我是一名警察,南江市刑侦支队长。

这个名字是我爸取的。

他说,执,是执着的执,因为他是靠着一股执着劲儿把我妈追到手的。

一个穷警察救了富家千金,富家千金以身相许的故事。

故事老掉牙,我爸却乐此不疲地讲了许多年。

每次情节都不重样,有时是飞车追逐,有时是火场救人,我妈从不拆穿他,只是笑眯眯地听着,偶尔伸手锤他两拳。

他会顺势抓住她的手,低头亲一下,再弯腰亲一下怀里的我。

你们一定觉得他不正经吧?

错了。

我爸是个很正直的警察。

小时候,常有人拎着贵重东西登门。

那些西装革履的大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我爸就黑着脸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我觉得他心太狠了,人家哭成那样,帮帮忙怎么了?

那天我躲在门缝里偷看,被他抓个正着。

他没骂我。

等那些人走了,他把我叫到跟前,摸着我的头说:“阿执,我穿着这身警服,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这些人家里确实犯了法,如果我收了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法律的尊严在哪里?那程序的正义何在?”

那是我第一次听懂“程序正义”这个词。

虽然懵懵懂懂,但我记住了。

后来再有求情的人来,我爸不再让我回避。

我见过形形色色的面孔,身居高位的、痛哭流涕的、歇斯底里的、低声下气的,

有一次我问:“爸爸,他们明知道你会拒绝,为什么还要来?”

他摸摸我的头:“因为他们不光求我,还求了很多人。万一谁松了口呢?万一他们把筹码加到我扛不住了呢?”

“那你会吗?”

“不会。”

“别人会吗?”

他沉默了很久,老实说:“有人会。”

“那法律不就有漏洞了吗?”

“有规则就有漏洞,这不是规则的错,是钻空子的人的错,我不能变成那种人。”他又摸了摸我的头,说“我希望你也不会,希望以后你做了警察,一定要坚守自己的本心。”

我妈从厨房探出头:“他还小,跟他说这些干什么,他又不一定当警察。”

我爸立刻变脸,嬉皮笑脸地说:“好好好,听老婆的,咱们阿执以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要当警察,”我仰着头说,“像爸爸一样的大英雄。”

我爸笑得眼睛眯起来:“看,不愧是你妈的儿子,就是有种。”

我妈也笑了,笑得很开心。

我知道,她为爸爸骄傲。

但当刑警并不像外人想的那么风光。

我爸经常长时间不回家,执行任务时完全失联。

春节、中秋、结婚纪念日、妈妈的生日、我的生日,很多重要的日子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

可她从来不抱怨,只在爸爸某天半夜浑身臭烘烘、胡子拉碴地推开门时,迎上去给他一个拥抱。

爸爸会用胡茬蹭蹭她的脸,然后弯腰抱起我,一家三口臭烘烘地抱在一起。

他去洗澡,去卧室睡个昏天黑地。

大英雄也受过伤。

有一次他躺在医院里,我看见妈妈偷偷抹眼泪。

可等他醒了,她却挤出笑脸问:“好点没?”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没事,你安心养着。”

这就是我眼里的刑警,我眼里的程序正义,我眼里的家。

爸爸守护世界,守护妈妈,妈妈守护我。

那时的我想快点长大,穿上那身警服,和他并肩作战。

守护世界,守护妈妈,也守护他,我最敬爱的爸爸。

可是初二那年,他牺牲了。

一句话都没留下。

其实他留下了很多。

留下的东西太多,多到压垮了这个家。

从那以后,妈妈再也不让我提当警察的事。

我能理解。

既然不能守护世界了,那就守护她吧,我最爱的也最苦的妈妈。

我听她的话,走她安排的路。

考重点高中,读名校计算机专业,打算毕业后进外祖父的企业,接他们的班。

西装革履,朝九晚五,体面安稳。

后来我才明白,那个法外狂徒说过的话:救世人和救一人,同样有意义。

原来我也曾做过这样的选择,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

大一那年,我因为参加计算机比赛被网安特招。

我接受了,妈妈知道后,沉默了许久,可是也没有反对。

她知道我的心愿,网安,是成全她也成全我的最折中的路。

可在网安里,看到了许多黑暗,心里遗憾的那颗种子,日复一日地生根发芽,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

我转去了刑侦,终于踏上了我父亲的路。

妈妈知道后气得发抖:“你爸已经没了,你还要往那条路上走?!”

“妈,我想......”

“你想什么?你想像他一样躺在我面前吗?!”她摔了杯子,“凌执,你有没有想过我?!”

我没说话。

她哭了很久,最后说:““你爸爸不要我了,你也不要我了,是吗?你走吧。你不听话,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两个月后,她草草嫁人,出了国。

妈妈,我不是不要你了。

我只是想走完爸爸的路,完成自己的夙愿。

刑警这条路,真的很危险。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对手是什么样的疯子。

就像江离。

我从小信奉程序正义,这是父亲用一生教给我的准则。

罪犯是罪犯,受害者是受害者,黑白分明,不该有中间地带。

直到遇见她。

她是一个与我父亲截然相反的法外狂徒。

教会我程序正义的另一个极端:结果正义。

她信奉结果正义,自己定黑白,自己判生死。

第一次见她,是在南江市连环枪杀案的现场。

那时我从省局调到市局,接手这起棘手的系列案。

查了许久,毫无头绪,第四起案件发生时,我已经急得火烧眉毛。

现场一片混乱,我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连忙伸手去扶。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

苍白到没有血色的脸,我以为她是吓到的,或者摔疼了,让她赶紧离开。

笑死。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我即将面对的,是整个从警生涯里最棘手、最心痛的一个人。

她一次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不要命地挑衅。

每次我快要抓住破绽时,她又轻飘飘地把所有线索绕回去,气得整个刑警大队直跳脚,却毫无办法。

我查了她所有的过去。

那些被掩盖的、肮脏的、血淋淋的真相,每多看一份卷宗,我的无力感就多一分。

十二岁,本该是在教室里读书的年纪,她却被推进地狱,被逼着拿起枪,被逼着变成冷血杀手。

我一遍遍警告自己:她是A,是连环杀手,是必须抓捕归案的危险分子。

可我每次对上她的眼睛,看到的都不是一个疯子的眼神。

那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是刑警队长,我不该心疼凶手。

可我心疼的,从来都不是A。

是那个连一件厚衣服都没有、连一顿热饭都吃得小心翼翼的十八岁女孩。

是那个第一次看电影时,会因为一个少年的死而睫毛轻颤的江离。

她问我:“结果正义,不也是正义吗?如果法律无法定义正义,由我来定,有何不可?”

她对我说:“好人有时候什么都做不了。”

她说:“我等不了你们的正义。”

每一句,都像一把钝刀,在我心上慢慢割。

程序正义?

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它从来没出现过。

后来,她闯进刑警队,提着果篮,拿着拿铁,对着满墙自己的通缉线索,指点我们该怎么抓她。

全队都觉得她嚣张、狂妄、不可理喻。

只有我知道,她不是来挑衅的。

她是来逼我们加快脚步,逼我们赶在她彻底坠入深渊之前,撕开那个真正恶魔的面具。

她是在把自己的命递到我手上。

除夕夜,青云桥。

两难的抉择。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她死,我想救她。

我想让她回头,她说太晚了,我来的太晚了。

她看着我,叫我的名字:“凌执。”

她问:“法律来过吗?”

她说:“我偏要炸了那艘载满魑魅魍魉的虚伪方舟。”

她说:“凌执,别死。”

她叫我别死。

最后,是她死了。

那几秒,我的世界一片空白。

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慌不择路,什么叫心口撕裂。

我第一次承认,我输了。

我是刑警,抓过无数亡命之徒,却抓不住一个一心求死的姑娘。

后来,我有空就去看看她,和她说说话。

我带草莓味的糖给她,我记得她第一次吃草莓雪糕时,眼睛弯得很好看。

我跟她讲案子,讲宋奉山落网,讲那些孩子得救,讲外面的阳光很好。

讲山河无恙,烟火寻常。

其实我不是在说给她听。

我是在说给我自己听。

我这一生,抓过无数恶人,见过无数黑暗。

可只有江离,让我明白:这世上不是所有事都黑白分明。

不是所有罪犯都该死,不是所有受害者都能被阳光照到。

她不再是A,不再是杀手,不再是复仇者。

她只是江离。

一个从未被世界温柔以待的姑娘。

我曾遇见一束光,它来自最深的黑暗。

江离。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