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六十章 他只看剧本

五千万元的邀约只给四小时。

项目代号《破局者》,平台S级,头部导演,拟定两位一线演员。沈砚的角色从底层调查员一路升到集团掌舵人,三页高光里有审讯、枪战和董事会翻盘,每一场都适合剪进预告。

缺的是人物为什么这么做。

三页高光写得极其熟练。

第一场,主角被按在审讯桌上,抬眼说出一句可以做热搜标题的反问;第二场,他单枪匹马闯入仓库,动作描述精确到每一次换弹;第三场,他穿着剪裁利落的西装坐上董事长位置,把曾经羞辱他的人逐个赶出会议室。

可三场之间没有任何代价。

主角怎样从调查员成为掌舵人,失去了谁,背叛了什么,为什么观众仍愿意跟着他,资料里一字未提。角色小传只写“高智商、狠厉、内心柔软”,像把所有受欢迎的词放进同一个人。

表演指导看完说:“三场都能演。连起来未必是一个人。”

这正是高光邀约最难拒绝的地方。每一页都好看,每一页都能让演员出彩。只有完整故事会暴露这些光是否来自同一盏灯。

江知微要求提供至少完整前十集、故事总纲、角色弧线和拍摄周期。对方回复,剧本属于最高级商业机密,只有签署主演意向和档期排他后才能开放;意向金两百万元,若沈砚看完剧本不满意可以退,但三个月档期仍需配合项目调整。

“先锁三个月,再看值不值得演。”秦鹭把邮件放大,“退的是钱,不退时间。”

项目方又给了一步。

可以安排导演与沈砚单独讲戏,不留录音,不提供文本。导演会亲自保证角色不会崩,且沈砚拥有合理改词建议权。

导演在电话里确实很有诚意。

他讲了主角前二十集的大致走向,也承认后期集团线尚未定稿。平台希望保持四十集体量,编剧团队则主张三十二集收束,双方还在拉扯。之所以不能发文本,一是防泄露,二是当前版本可能很快作废。

沈砚问:“如果三十二集变四十集,增加的八集写什么?”

导演停了几秒:“要看平台意见。”

“那你怎么保证角色不崩?”

“我会尽力守。”

尽力不是假的。只是它无法成为三个月档期和一部作品的可执行条件。

沈砚问:“合理由谁判断?”

“导演与平台综合判断。”

“剧本重大修改,我能退出吗?”

“重大修改需要定义,今晚来不及写那么细。先签框架。”

晚上九点,行业里已经传出他即将出演的消息。

项目招商群把“沈砚待签”改成“沈砚领衔”,一家品牌据此追加意向预算。头部公司的制片人解释,这只是招商预沟通,不是正式官宣。

工作室发函要求纠正。

对方很快撤下名字,却把压力落得更实在:“十二点后我们会接触下一位。沈老师现在的位置,不可能每个项目都等完整剧本。”

沈砚说:“那就接触。”

电话挂断时,离截止还有两小时零七分。

他没有开会讨论五千万元怎么花,而是走进盲审室,看编号D-03的剧本。

盲审室的桌上还放着五份评语。

《第七码头》总分第一,却没有一项满分。编剧认为悬疑线扎实、人物关系偏薄;制片认为内河码头替代核心港区会损失规模感;发行编辑担心题材沉重、缺乏年轻观众入口;表演指导认为陈默有层次,女调查员却像推动情节的钥匙。

顾延没有因为第一名获得绿灯。

工作室在评估页最上方写着:排名只决定下一轮讨论,不决定立项。

沈砚先读剧本,再看评语,避免自己被评估结论牵着走。他每圈一处问题,都写页码和因果,不用“感觉不够爽”“人物不讨喜”这样的空话。

《第七码头》第一场没有枪战。

凌晨四点,港口理货员陈默发现一只集装箱铅封编号被人涂改。他没报警,先把错误抄进自己的烟盒内侧,因为上个月指出货重异常的工友已经“自愿离职”。

人物胆小、算计,还欠债。

他不是一上来就准备揭露真相。前两集里,他甚至试图拿编号换一份更稳定的岗位。直到失踪工友的女儿拿着一张港区手绘图来找他,他才发现自己抄下的不是一处错误,而是一条持续三年的货物流向。

沈砚读到第三集,把两处动作逻辑圈出来。

陈默明明害怕被监控,却在值班室直接打开涉事货单;港区停电后,备用系统恢复时间与前文设定不一致。问题具体,也可修改。

女调查员到第四集仍像提问工具。她没有独立目标,只负责逼陈默说真话。沈砚在人物页旁写:她为什么一定要在这周查到?失败会失去什么?

十点四十三分,顾延回到工作室。

他以为要听签约结果,沈砚却先把问题一条条摆出来。

“第六集那个司机为什么正好听见电话?”

“现在是巧合。”顾延承认,“编剧想改成他一直替人送夜班餐,但前面还没埋。”

“港口拍摄许可呢?”

“核心作业区进不去。我们勘过两个内河码头,能拍装卸外景,调度室要搭。”

“收益分成为什么没有回收口径?”

“投资还没定完。我只能先给原则,不能假装有数字。”

这些回答不漂亮。

却都能对应到文件和未决事项。

十一点二十分,《破局者》再次来电,将片酬提高到五千五百万元,排他期缩短为六十天。完整剧本仍不能提供。

财务测算随邮件一起送到。

五千五百万元并非净收入,扣除税费、团队服务与履约成本后,仍足以让工作室稳定运转数年。它也能给《第七码头》补足预备金,支持更多青年项目。

这笔钱甚至可以被解释成“先接商业大戏,再养原创内容”。

沈砚看了测算,没有假装数字不重要。

他只问,若六十天后看到剧本不合适,能否无责退出并立即释放档期。对方答复,意向金可以退,项目为他进行的改稿、造型和招商损失仍需协商。

“协商”没有上限,也没有明确退出日。

五千五百万因此不是一份高价表演合同,而是一张先把人放进项目、再讨论角色究竟是什么的门票。

沈砚回复四个字:“不签盲约。”

十一点五十九分,头部公司宣布与另一位演员进入接洽。

热搜上立刻出现“沈砚错失S级巨制”。有人说他膨胀,有人说他装清高,还有人替他算五千五百万要拍多少部小成本剧才能赚回来。

第二天上午,工作室公布项目选择流程。

没有宣布出演《第七码头》。D-03只进入第二轮开发谈判,先给编剧四十五天修改期;工作室支付合理开发费,修改完成不保证立项;顾延需补港区替代方案、预算回收口径和女调查员人物线。双方未签主演合同,沈砚也没有提前占住角色。

开发费最终定为十二万元,分启动和交稿两次支付。对应的是一轮结构修改、人物小传补充和一次制作可行性调整,不购买永久改编权。四十五天后工作室有十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继续;不继续,已付费用不退,修改成果的后续使用按原作者权利约定处理。

顾延希望获得九十日独家,以便拿沈砚工作室的开发意见寻找投资。

赵律师把范围缩到当前版本和约定投资沟通对象,期限六十日。若工作室在十个工作日内不作决定,独家自动结束。顾延可以说项目接受过开发,不能说沈砚确定主演。

连被选中的项目,也没有因为胜出就拿走所有门钥匙。

这不是一个立刻能赢的选择。

可规则第一次对他自己生效。

高价项目没有剧本,照样不签。熟人导演的本子有问题,照样修改。工作室愿意付开发费,也不能用“给了机会”换永久权利。

下午,平台安全组送来旧索引调查的阶段结论。

废弃邮箱收到的瑞星合同由品牌公关公司转寄属实,但发送人使用的是已离职员工遗留的自动化测试密钥。锐界确认,该公关公司曾参与其早期艺人舆情供应商比选,却否认授权搜集青年作者信息。

更关键的证据来自文件元数据。

那份六年经纪约并非为那位拒绝商业化的作者准备。合同模板的隐藏字段写着另一串项目编号,创建时间比旧索引下载早两个月。

有人不是临时看到一个名字才发合同。

他手里早就有一份更大的候选名单。

赵律师把元数据报告放下。

沈砚合上《第七码头》的剧本。

门外还有导演在等。

桌上却已经出现了下一条必须查清的规则:

到底是谁,把创作者和新人先做成了可以出售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