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五章 第一个新人被截胡

周予安签了。

不是沈砚工作室。

是瑞星传媒。

独家经纪约六年,签约当天即可参加一部都市剧男二号的定向试镜。瑞星还承诺代为解决与盛岚的解约争议,十二万元由公司先行垫付,今后从周予安收入中扣回。

秦鹭看到消息时,报名系统里还留着周予安昨晚提交的工作室开放训练申请。

他没有违反任何与工作室的约定。

开放训练不是签约承诺,工作室也从未替他保留席位。瑞星给出的男二号机会比一套训练计划更具体,他做出选择,并不欠沈砚一句道歉。

可舆论不这么写。

“第一位意向新人连夜跑路。”

“透明合同输给真实资源。”

“沈砚工作室成立三天遭截胡。”

瑞星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笑着说:“年轻人需要舞台,不需要上一堂合同课。演员最好的保障,是有人愿意让他演。”

这句话击中了许多新人最现实的焦虑。

合同再清楚,没有角色也只是纸。瑞星过去两年确实把三名无名演员送进过上星剧,其中一人靠配角走红。它不是只有话术的空壳公司,正因如此,六年期限和垫付方案才更有吸引力。

工作室内部有人提议,立刻给周予安一个尚未启动的后续项目试戏名额,把人留住。

提议刚出口就被秦鹭否决。

那个项目还没完成开发谈判,角色也没有公开启动。拿一个尚不存在的名额对抗瑞星的定向试镜,与他们正在质疑的做法没有区别。

“可我们真的会优先考虑他。”助理说。

“考虑不是承诺。”秦鹭说,“今天把考虑说成机会,明天他就会拿这句话决定六年。”

沈砚只让人把开放训练的具体安排发给周予安。十次课、结算标准、没有签约保证、不会自动获得试镜,全部写清。

邮件发出二十分钟后,周予安选择了瑞星。

当天中午,那部都市剧发布组讯,周予安的名字果然出现在男二号候选第一位。

方简看着热搜,问沈砚:“不回应?”

“回应什么?”

“他之前来问过我们。”

“来问过,不代表是我们的人。”

方简没再说话。

他自己刚签下第一份透明合同,最容易被推到镜头前证明“留下的人才对”。沈砚却取消了原定的签约合影,只让他按计划参加台词课。

下午,周予安主动打来电话。

“沈老师,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

电话那边静了很久。

“瑞星说,男二号基本定了,只是流程上还要试镜。他们能处理旧合同。我……我等不起。”

“那就把新合同看完。”

“已经签了。”

沈砚顿了一下:“保留完整版本和所有承诺记录。垫付款怎么扣、没拿到角色怎么办、旧合同没解决怎么办,都要看。”

周予安低声说:“他们不让我把合同给外人。”

“给你自己的律师,不叫给外人。具体听律师意见。”

这通电话没有录音,更没有被做成“被截胡新人后悔”的反杀素材。

反转发生在晚上。

那部都市剧的选角导演通过公开邮箱发来一份说明:剧组只向多家经纪公司发过角色征集,从未承诺周予安为男二号,也没有授权任何机构以“签约即可进入定向试镜”招揽艺人。次日上午是统一初筛,候选人超过四十名。

核验邮件最初并没有这么快得到回复。

选角团队担心得罪合作经纪公司,只确认“所有人都要试镜”,不愿说明瑞星是否获得特别名额。江知微没有逼对方公开内部名单,只把裁切截图的邮件编号和水印位置发过去,请其核对是否为原始文件。

半小时后,选角导演发现截图确实来自组讯邮件,却少了末尾风险提示。更严重的是,瑞星对外使用的“定向推荐”印章,并非剧组文件的一部分。

剧组法务这才介入,形成正式说明。

它同样澄清,瑞星作为长期合作机构,报送材料可能比个人报名更完整,但这不等于候选优先,更不等于角色保留。经纪服务的价值可以存在,不能被夸大成剧组承诺。

瑞星给周予安看的邀约截图,删掉了邮件底部一句:

“本轮征集不构成角色承诺,请勿向演员收取任何形式的保位费用。”

周予安不是唯一一个。

三名新人都在同一天签约,两人由公司垫付旧约解约金,一人缴了五万元“项目保证金”。他们收到的角色不同,截图却有相同裁切尺寸和同一处错误水印。

江知微没有公开材料。

她先取得每个人对各自文件的使用授权,再向剧组核验。只有周予安同意工作室协助保全,另两人担心失去机会,暂时拒绝。工作室只处理已获授权的那一份。

瑞星得知核验后,迅速给周予安补发一份“资源推荐确认书”,将原先口头承诺改成“尽力争取”。同时通知他,若因个人原因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任何试镜,十二万元垫付款立即到期。

赵律师查看签署时间。

确认书晚于经纪合同十八小时,不能自动改写签约前的招揽陈述。瑞星是否构成欺诈仍要结合完整证据判断,但它至少无法再把角色承诺说成外界误解。

第二天初筛,周予安去了。

他没进复试。

试镜室里没有人提热搜。

周予安演一场弟弟向姐姐隐瞒债务的戏。第一遍,他在关键台词前停得太久;第二遍,他记着经纪人教的“镜头感”,每次转身都在找主机位;第三遍稍微放松,却因为前两遍消耗过大,尾句气息散了。

选角导演给了三次,不算敷衍。

结果仍是不合适。

瑞星经纪人在门外告诉他,落选是因为网上争议影响剧组判断。周予安差点信了,直到他收到剧组通过报名系统发送的评语和三段试镜回放。问题具体到停顿、视线和气息,与热搜无关。

他第一次意识到,所谓资源不只应该留下“去过”的照片,也应该留下机会如何结束的记录。

不是因为瑞星故意害他。选角导演的书面评价很直接:形象合适,台词节奏仍不稳定,与沈砚三个月前给出的反馈一致。

走出试镜楼,瑞星经纪人递给他另一个短剧角色,要求当晚进组。剧本只给了前六页,亲密戏与危险动作都写着“现场调整”。

周予安拒绝。

经纪人当场把十二万元催款通知发到他手机。

也就在这一刻,旧索引调查有了新进展。

平台安全组确认,那次联系记录查询没有返回作者姓名,却返回了一个已经废弃的项目邮箱。邮箱后台显示,下载发生后第二天,有人以“青年计划选角合作”为名发送过一封邀请。

附件正是一份六年独家经纪约。

合同抬头,不是澄镜。

是瑞星传媒。